第一节 波斯帝国赋税制度的形成
大流士改革是波斯帝国历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这个改革使波斯帝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制度基本上定型了。在大流士改革的众多改革措施中,赋税制度的改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赋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在私有制社会中,赋税制度是剥削阶级对劳动者进行剥削的重要手段,是征服者对被征服者进行剥削的重要手段。无论什么时候,征服的目的都是为了剥削。波斯帝国也是如此。其剥削方式也与其他征服者的剥削方式大同小异。除了战争中的掠夺以外,就是靠日常的税收来剥削当地的居民。大流士统治时期,波斯人成了一个地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大帝国的统治者、主宰者。它对被征服者如何剥削?剥削一些什么东西?即它的赋税制度如何?
关于波斯帝国的税收制度,希罗多德在《历史》一书中作了介绍,尤其对波斯帝国的各个行省需向帝国交纳的货币税的数额,作了详细的描述。他的描述根据的是什么呢?是大流士时期的资料,还是希罗多德生活时期的资料呢?不清楚。除了每个行省交纳的货币税以外,是否还要交纳其他的税?税收征收的方式是什么?税收由什么人来征收呢?问题颇多。所以,希罗多德关于波斯帝国税收的描述虽然看起来似乎很详细,很清楚,无须我们多费笔墨了,但实际上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
首先,关于波斯帝国的赋税制度起源于何时就是一个问题。希罗多德在自己的著作中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说:
……要之,在居鲁士和在他以后的冈比西斯的统治年代里,并没有固定的贡税,而是以送礼的形式交纳的,正是由于贡税的确定以及诸如此类的措施,波斯人才把大流士称为商人,把冈比西斯称为主人,把居鲁士称为父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