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者的定义
1.创业者的概念
创业者的概念经历了一个演变的过程。1755年,法国经济学家坎蒂隆首次将“创业者”的概念引入经济学领域。1880年,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将创业者描述为将经济资源从生产率较低的区域转移到生产率较高区域的人,并认为创业者是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代理人,首次给“创业者”作出定义。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创业者应该是创新者,具有发现和引入新的更好的能赚钱的产品、服务和过程的能力。
创业者的定义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创业者是指参与创业活动的核心人员;广义的创业者是指参与创业活动的全部人员。一般情况下,在创业过程中,狭义的创业者会比广义的创业者承担更多的风险,也会获得更多的收益。
创业者认为自己的创业行动可以创造出有价值的新事物。这种事物的价值,不仅对创业者自身,而且对实际受惠对象也是有价值的。
创业者已经准备好为自己的创业行动投入大量的时间,付出极大的努力。
创业者认为找到了创业真正的商机,同时也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
创业者认为自己的创业行动能够满足社会需要,同时自己会获得相应的回报。
2.创业者不是“神话人物”
创业者并不是一个特殊人群。创业者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他们“走运”,而是因为他们足够努力,并且具备了一些有助于其成功创业的独特技能和素质。
国外有研究者认为,把创业者看做“神话人物”是认识上的误区。
关于创业者的神话[1]
神话1:创业者无法塑造,而是天生的。
现实情况:即使创业者天生就具备了特定的才智、创造力和充沛的精力,这些品质本身也只不过是未被塑形的泥巴和未经涂抹的画布。创业者是通过多年积累的相关技术、技能、精力和关系网才被塑造出来的,这当中包含着许多自我发展的历程。具有至少10年或者10年以上的商业经验,才能识别各种商业行为,并获得创造性的预见能力和捕捉商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