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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模式的定义和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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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是商业运行的内在机理。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时代的到来,创新的商业模式在规模和速度上对当今产业格局的改变是前所未有的。例如,从选择快捷酒店和网络购物等日常生活中,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商业模式的变化以及创新的商业模式所能发挥的作用。商业模式以价值创造为核心,描述了企业如何创造价值、传递价值和获取价值的基本原理。[5]商业模式就是一个企业如何赚钱的故事。商业模式是创业者开发有效创意的重要环节,是新企业盈利的核心逻辑。新企业只有开发出有效的商业模式,才会激发足够多的顾客、供应商等参与合作,创建成功的新企业才更具有可行性。

商业模式的这一逻辑性主要表现在层层递进的三个方面。(见图3-3)

图3-3 商业模式的逻辑

价值发现:明确价值创造的来源。这是对机会识别的延伸。通过可行性分析,创业者所认定的创新性产品和技术,只是创业的手段,最终盈利与否取决于是否拥有顾客。创业者在对创新产品和技术识别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顾客价值所在,确定价值命题,是商业模式开发的关键环节。

创业者容易陷入“如果我们生产出产品,顾客就会来买”的错误逻辑,这是许多创业实践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反,许多创业实践成功的重要原因在于发现了具有潜力的顾客需求。他们清楚我们应该向顾客传递什么样的价值,帮助顾客解决什么样的难题以及满足顾客哪些需求。不能真正给顾客带来价值的创业不可能成功。

价值匹配:明确合作伙伴,实现价值创造。新企业不可能拥有满足顾客需要的所有资源和能力,即便新企业愿意亲自去打造和构建需要的所有能力,也常常面临很大的成本和风险。因此,为了获得先发优势并最大限度地控制机会开发的风险,几乎所有的新企业都要与其他企业形成合作关系,以使其商业模式有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