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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高无上——从汶川大地震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命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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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已经过去整整一年了,灾难的情景仍然让我们惊心动魄,它所揭示出的诸多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在相当长时间内反思。地震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现象,让我联系到中国文化中有关生命的一些言论,借此让我们来体悟生命的价值与意义:

一、“天地之大德曰生”

“天地之德曰生”,此话出自《周易·系辞上传》。所谓天地之德曰生,即是说大自然最大的功德是创造了生命。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生命是大自然最为伟大、最为神奇的现象。生命太伟大了,生命可以创造奇迹。

按科学,人超过72小时,不吃不喝,生命就达极限了,然而在汶川大地震中,被埋者超过100小时而得生还者不只是一两个,其中,有一老太太年龄达60多岁,被埋时间为195小时[1],虽然,被埋者各自的情况不一样。但不管哪一种都堪称生命的奇迹。

“生生之谓易”,这也是《周易》中的话。生命是一条大河,滔滔不绝,就个体生命来说,它是有限的,而就生命的繁衍来说,它是无限的。地震过后,活着的人们当好好地活着,让生命接力。

温家宝总理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赴现场指挥救灾,他的第一道指令,就是救人。连续一个星期,救人压倒一切。重视生命,这是人类最高的准则。《论语·乡党》云:“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生命是有尊严的,哪怕是已经终止的生命。汶川大地震中,有一布店老板,见死者无布包裹,冒着生命危险,上店铺二楼取了匹红色毛料,以包裹死者。《论语·为政》云:“生,事之以礼;死,葬之礼;祭之以礼。”生与葬为何都要以礼,为了生命的尊严!

生与死是不能并提的,基于此,我对庄子的“齐死生”说法有所保留。虽然庄子说这话,只是为了表明物均来自自然,在自然层面上,生与死是平等的,但是,这个观点仍然只能在有限的意义上肯定,因为从价值意义上来看,生与死完全不在一个层面,这无须做更多的论证,生岂能等同于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