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影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界定
文化创意产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关于文化创意产业(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y),国际知名的文化创意产业推广组织君友会将其分别指称为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和创新科技,并认为这些内容可以被理解为广义的文化创意产业。国家统计局曾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文化产业界定为: 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产品、组织及其竞争力的集合。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则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包含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与智能产权三项内容。狭义的文化创意产业系指一种在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技术和创造力为核心的产业,强调对知识产权、文化产品进行市场开发、营销和交易中运用创意及创造性智慧,提升产品的产业化水平和市场价值。对此可进行多种、多层分类,例如有的分类将电影归到传媒产业类下属的子项。
电影产业及其衍生产品、衍生业务、衍生行业有着广泛的影响力。作为文化创意产业重要支点的电影被置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语境中,是非常有意义的。电影重在内容生产,内容为王,创意制胜,结合各种先进技术,电影及其衍生产品和业务发展构成了一种颇具市场价值的产业网络形态和经济形态。
(二)中国民营电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随着中国政府对民营电影企业的政策日益放宽,民营企业得到了空前发展的机会。国家不断推出各项政策降低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从制片、发行、放映各个环节鼓励民营资本的介入,先后出台的政策法规,包括《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