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代中国文化国际影响力的生成——“第三极文化”论丛

泛娱乐背景下中国文化影响力生成可能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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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雯

随着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崛起,中国泛娱乐产业逐步体系化,在国内,各垂直领域相互融合,结构布局,促进国内市场整体快速发展。在国际领域,网络文学、移动游戏、网络动漫纷纷进入国际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加。

泛娱乐是一个以娱乐为核心的产业概念,但没有任何娱乐产品是单纯“娱乐”的,随着中国泛娱乐产业的蓬勃发展,其附带的文化信息和符号也会随之传播给全球用户。在泛娱乐背景下,中国文化是否可以这种方式传播并产生影响,泛娱乐能否成为一种更容易跨越传播障碍的路径?

“泛娱乐”是指文化内部各领域融合,以及文化和其他领域之间的融合,特别是基于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多领域共生,打造明星IP的粉丝经济的商业模式。[1]泛娱乐应具备以下四个特点:(1)是内容连接,以IP内容为核心的多元文化形态布局;(2)是受众关联,泛娱乐市场受众对内容喜好相近,领域相近或互补,可相互导流,提高用户黏性;(3)是领域共生,即各细分领域跨界融合,拥有共享全产业经济收益的能力;(4)是市场共振,泛娱乐的布局降低了产品前期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可获得规模效应。

IP(Intellectual Property)指知识产权,在文化娱乐领域,主要包括影视、动漫、文学、游戏、音乐、演出、周边衍生品等。但并非所有的知识产权都是IP。真正的IP应满足以下四点:(1)独特的,是具有唯一性的原创内容;(2)易于多形态、多领域开发,具有跨界开发潜质;(3)自带流量,有核心追随者,并与内容生产者联系紧密;(4)有病毒传播性,即能够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开去,迅速将潜在用户“路转粉”。IP的后两个特点具有显著的互联网特性,而与互联网共生正是中国泛娱乐最根本的特点和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