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创新研究.2018年全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研究会论文集

一、高校无形资产概念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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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业界对高校无形资产的定义没有统一的说法。《高校会计制度》指出,“无形资产是指高等学校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教育部财务司指出,“高校无形资产是一种与高校具有内在关联性的没有具体实物形态的资产,能够给高校带来经济或社会效益”;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认为,“高校无形资产是指高校所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

笔者综合权威部门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和近年来有关论文中对无形资产的描述,认为无形资产是历史形成的,由高校内部财力、物力、人力和信息化等资源综合作用,并能够给高校带来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资产。它的形态是概念化的,在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之前,它体现的是人的智慧。它的价值是从它被确定为某种专有权利时才开始显现的。至于价值最终的大小,要取决于无形资产在经济活动中的表现。对于无法具体确定为哪种专有权利的无形资产,如学校声誉,它只存在于人们的口口相传和内心中,产生的价值无法估量。

笔者认为无形资产可大致分为自生型和外引型两类,如图1所示。

图1 无形资产分类

其中①具体型包括知识产权类、行为性权利类和其他类三种。知识产权类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权、著作权、商标权、网络域名等;行为性权利类包括土地使用权、冠名权、招生权、学位授予权等;其他类包括校名等。②整体型包括校誉、校史、校园文化、教学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能力、师生整体素质、管理水平、校友影响、对外关系等。③外购型主要指学校通过购买获得的无形资产。④交流合作型主要包括学校通过与外单位合作并确定为学校享有的或通过受赠或调拨获得的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的两大类中,自生型是高校无形资产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