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公共用房的定义和范围界定
高校公共用房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实践的重要基础条件保障,它是高校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所谓公共用房是指产权属于学校所有除教职工宿舍以外的各种用房,包括教学、科研、生产、经营、行政办公、学生宿舍以及各类生活福利、商业服务的用房。本文引用“公共用房”的目的是将高校内部属于私人所有的部分房屋排除在外,将研究对象限制在“公用的”、为社会服务的这部分房屋内,以使研究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
(二)高校公共用房出租出借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高校房屋出租出借并不是最近几年兴起的。事实上,高校的房屋出租出借行为已经有较长时间的历史。但是最近几年,受国家建设人才强国的政策影响,随着学科规模的快速发展,高水平人才的引进,以及“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模式的推进,高校为了尽可能地培养更多的社会人才,不断地扩大招生数量与招生规模,导致高校对公共用房的需求不断加大,公共用房供需仍处于不平衡的矛盾状态。因此,为了满足生源增多的需求,校区扩大、教学设施增多、教学楼增建等就成了高校存在的普遍现象。但是高校办学在时间上具有间断性,这导致高校部分公共用房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些闲置的房屋,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也为了增加学校的财政,目前很多高校施行房屋出租出借政策。
伴随着房屋出租出借活动的增多,很多问题也日渐凸显。不管是出租出借的合法性问题,还是出租出借的日常管理,都增加了高校房屋出租出借的困难程度。为此,很多高校出台了相关办法或者暂行条例等,但是这并不能完全解决当前的实际问题。从宏观上讲,当前高校房屋出租出借管理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