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高校公共用房出租出借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为了更好地利用高校闲置公共用房这一资源,同时保证高校的利益,做好高校公共用房出租出借分类管理,主要有以下两个步骤。
(一)对高校公共用房进行经济上的分类
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高校公共用房分为以下六类。
①校党政机关用房。经学校正式确认的校级各类党政机构所使用的房屋,包括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接待室等。
②学院用房。学校设立的学院用于办公、教学、实验和学习的办公室、会议室、教研室、研究生室、专用教室以及各类实验室。
③公共服务用房。面向全校服务的教室、图书馆、档案馆、网络中心、会堂、学生与教工活动中心、体育活动场所等用房。
④后勤与保障用房。后勤服务部门和条件保障部门所使用的房屋,包括学生公寓、食堂、浴室、活动室、医院、幼儿园等后勤服务用房和变电所、泵站、物资仓库、门卫室、收发室等条件保障用房。
⑤产业、商业用房。产业用房是指经学校批准,由学校全部或部分投资兴办的,具有独立法人实体,并在当地工商机构注册的企业在学校所使用的房屋。商业用房是指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因历史原因在校园内建立公共服务设施(如银行、邮局、电话站、商店、粮店等)所使用的产权属于学校或占用学校土地自行建设的房屋;或根据地方规定由学校提供的产权属于学校的教职工住宅内配套的公共服务(如服务网点、物业管理、基础设施)用房;或为方便学生生活,由学校招商的服务企业所用的产权属于学校的房屋。
⑥附属单位及其他用房,包括附属学校用房。一般来说,教学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师生活动用房属于纯公共产品[2];校办产业用房、单身教职工宿舍、后勤服务用房中的经营性用房属于私人产品;后勤服务用房中用于为师生提供服务的非经营性用房属于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3];科研用房属于准公共产品,这是由学校科研工作的两重性决定的。众所周知,科学技术的进步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极具公共属性;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科研成果的取得毋庸置疑会给其研发者带来荣誉、地位和金钱,又极具私人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