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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化馆服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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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馆的相关概念

1.文化馆

文化馆是指由县和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设立的,以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社会文化教育培训和基层群众文化辅导为主要职能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广大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重要场所。

2.文化馆服务

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面向社会提供的服务,包括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普及文化艺术知识、辅导基层文化骨干、开展社会文化教育培训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文化服务。

3.文化馆的性质

作为中国特有的公益性文化机构,与图书馆、博物馆及美术馆比较起来,文化馆更贴近基层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更突出地承载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求,更充分地体现出党和政府的价值追求,是建设和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渠道,是增进基层群众的文化认同、政治认同、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的重要抓手,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加强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文化建设和推行社会教化的主渠道。

4.文化馆的地位

文化馆是国家公共财政拨付经费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由于文化馆具有社会性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等特点,其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始终处于领导地位。我国文化馆拥有广泛、完整、系统的群众文化工作网络,这个网络,上至省、市文化馆,下至乡、镇、街道文化站和乡村、社区基层文化室以及各种社会文化组织,纵横交错,覆盖整个社会,对基层群众文化发挥着重要的辐射、示范与推动作用。

二、我国文化馆服务的创新与探索

文化馆的服务与发展,应着眼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文化服务均等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健全和丰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内容,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技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全面提升文化馆(站)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与作用。近年来,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都在文化馆(站)服务管理模式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