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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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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作为一名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领域的学者,我一直都很关注中国政府及其行为的发展变化,尤其是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而且在此方面也投入了很大的心力去探究。应该说,尽管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但改革本身所引起的可喜变化和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是有目共睹的。这种变化和成效体现在很多方面,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政府职能的转变。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等因素的深刻影响,我国政府在职能上的最大特点是“全能政府”。一方面,基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一统政府管理模式,我国政府在职能定位上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的所有领域,相应地,政府的政治(行政)责任也无限扩大。但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公共资源的相对有限性,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短缺经济”的长期存在,政府显然没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去很好地履行自身设定的职责。这既导致了很多的社会经济问题,也使转变政府职能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历次行政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然而,1978年以来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虽然政府职能的中心发生了位移,但全能政府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形成的“唯GDP主义”也导致政府工作出现了“重管理、轻服务,重经济、轻社会”的局面,尤其是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严重不足,影响了整个经济社会系统的内在均衡,引起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给社会的和谐造成了严重威胁。

在此背景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也就成为新形势下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紧迫任务。2003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干部专题研究班的讲话中指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四项主要职能”,“非典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要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又强调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正确地履行政府职能”,而所谓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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