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逐步提高,从政策上、措施上、资源上、创新上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入大发展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各个方面逐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程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地位大幅提升
在中央明确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政府应当履行的公共服务基本职能之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我国文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中央和国家相继出台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相关规划和具体政策。2006年9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明确了“十一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2007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明确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抓手及工作要求。2012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再次提出:“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根据国家的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央关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跟进,纷纷出台了实施意见和规划。据不完全统计,2007-2008年,大约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文化发展规划,11个省市出台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江苏(2007年)、山东(2008年)、深圳(2007年)是较早出台实施意见的省市。[1]此外,随着2010年“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启动,很多城市更是纷纷推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公共文化服务在文化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大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