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希腊人统治时期的埃及(公元前332—前30)
亚历山大东侵,灭了波斯帝国,建立起一个庞大的亚历山大帝国,包括原来的希腊、埃及和西亚、南亚次大陆西北部等地。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去世,其部将托勒密、安条克、塞琉古等展开了争夺统治权的斗争。经过20多年混战,帝国被瓜分了,托勒密统治了埃及(其盛时包括埃及本土、地中海的一些岛屿、小亚细亚的一些地方,以及叙利亚、巴勒斯坦的一些地方),史称托勒密埃及。
亚历山大和托勒密王朝诸王宣布保护埃及的神庙和宗教信仰。埃及神庙的祭司们,也就感激涕零地宣布他们是神在地上的化身。希腊的统治者们也想极力把埃及上层奴隶主贵族拉到自己一边,极力笼络他们。例如,原埃及法老涅克坦尼布的一个曾孙,被任命为希腊人军队中的一个军事首长。[37]但是,托勒密王朝所依靠的主要是希腊-马其顿的殖民者。他们不仅控制了整个国家的中央政权,而且控制了各个州的政权,州长、各州的财政官也都是由希腊人担任,各地还有由希腊人组成的驻防军。希腊人一般住在城市里,特别是集中在3个自治市里:亚历山大里亚、瑙克拉第斯和托勒迈伊。亚历山大里亚是由亚历山大建立起来的,后来成了托勒密埃及的首都,在希腊人和后来的罗马人统治时期,这里成了地中海地区商业、文化的中心,拥有当时世界上第一流的图书馆,许多著名的学者(如欧几里得、阿基米德等人)都来此研究学问,许多学科(如数学、力学、地理学、天文学、解剖学、生理学等)都获得很大的发展。因此,恩格斯说:“精确的自然科学研究只是在亚历山大里亚时期的希腊人那里才开始”[38]。
托勒密王朝时期,全埃及的土地被认为属于王有。但土地的实际占有情况分为两大类。[39]一类是“王田”,即直接由王室支配的土地。另一类是“赐田”,包括授予神庙的田地、授予文武官员作俸禄的田地、授予希腊人城市的田地和授予军事移民的田地。“赐田”的最高所有权仍属国王。当然,还有私有土地,土地买卖也是一种合法现象。例如,公元前107年的一份纸草文书说到,有3个波斯籍妇女把她们的3.5阿鲁尔土地卖给另一家波斯人4兄弟,地价是铜9塔兰特,兄弟4人平摊。该文书说明了土地的邻界,还说明了买卖双方人物的身体特征。[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