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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的起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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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尊重法律,法律的发展是该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据英国学者H.W.F.萨格斯(H.W.F.Saggs)估算,在迄今所发现的楔形文字文献中,有关法律方面的内容在苏美尔文献中占95%左右,在阿卡德文献中所占的比例不会少很多。[1]其中包括一些“松散”的契约,尽管实际上主要是一些各种财产的收据、记账单和有关登记记录。在没有文书记录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财产买卖和转让都是无效的。任意伪造和更改文书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每位国王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颁布新法律,宣布自己建立了秩序和正义。在古代苏美尔的书吏学校中,高年级的学生要花相当多的时间学习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他们必须反复地练习和抄写高度专业化的法律术语以及法典和一些具体案例的法庭判决书等。由此可见,法律在美索不达米亚人的日常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与美索不达米亚文字的产生相类似,法律可能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产生不会晚于文字太久。美索不达米亚国王们所宣称的所谓“正义”,最初指的就是经济方面的正义。现存的文献材料很清楚地表明,国王们在“世界四方”建立正义指的就是减免或延缓债务。最初的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书大部分涉及的是有关经济方面的内容,如各种买卖和转让财产的契约和各类账单等。

一、人类历史上第一位改革家和立法者

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第一位改革家和立法者,是苏美尔城邦拉伽什的统治者乌鲁卡基那。改革和立法的主要原因是拉伽什城邦内部陷入了深深的危机之中。苏美尔各城邦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富、奴隶和霸权,经常发生战争。连绵不断的战争削弱了苏美尔城邦的实力,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各城邦内部土地兼并严重,城市公民两极分化加剧,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其中尤以拉伽什城邦为甚。拉伽什城邦在恩铁美那即位(约公元前2450年)时,由于大量公民丧失土地,享有公民权之人只有3600人。在卢伽尔安达统治时期,阶级矛盾的尖锐化不仅表现在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十分尖锐,而且还表现在统治阶级内部祭司贵族和王室贵族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这主要是因为卢伽尔安达及其家属兼并了拉伽什主神吉尔苏及其妻巴乌女神神庙的土地,并强迫原来免税的神庙纳税。平民则遭受官吏和祭司贵族的双重剥削。卢伽尔安达在全国设立监督官、税吏,巧立名目增收苛捐杂税,祭司贵族则向百姓增收葬礼费。此外,平民战时还要承担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