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第2版)

第一节 写作的衡量尺度

字体:16+-

什么样的写作才算好?优秀的写作应该掌握哪些要领?写作能力怎样得以提高?首先来分析一下写作的“4个C”标准。

1.“4个C”的衡量标准

什么样的写作才算是高水平的写作?优秀的写作应该掌握哪些技巧,达到什么标准?

在西方广播电视界,为记忆方便,提出“4个C”标准,该标准引自美国汤姆·麦克尼克尔的《节目主持人写作评估》一文,用来衡量广播、电视写作水平。这“4个C”标准是:

Clear——清楚

Concise——简洁

Correct——准确

Conversational——口语

这“4个C”标准,可以说是新闻写作的基本要领,又是最高的标准。1991年,美国三所名牌院校——印第安纳大学、南加州大学、马里兰大学用这“4个C”标准,对美国三大电视网晚间新闻节目的三位一流节目主持人的写作进行了评估,所得出的结论是:优秀的写作读起来顺口,听起来自然,在总体上形成简洁、明快、流畅、直截了当的风格。

这“4个C”标准看起来明白清楚,但真正做到绝非易事。《节目主持人写作评估》一文作者麦克尼克尔认为:“新闻节目主持人的写作在总体上应该形成简洁、明快、流畅、直截了当的写作风格。”这个观点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得到公认的。然而要形成这种风格,就要在具体的写作之中得以体现。

广播、电视写作较之文字写作的自由度要小,为什么呢?

表面看起来,几十个字的短短几句话,几百个字的文字稿没有什么深奥内容,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修饰。但是,写作起来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复杂,画面、同期声、字幕等表现元素如何同文字解说融为一体?写作怎样起到应有的作用?文字的长度应该掌握在多长时间之内?等等。

事实上,“4个C”标准中的每一个标准对另一个标准来说都有一定难度。有时候,用100个字说清楚的事情要压缩到50个字才更为简洁,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冲突”,有时候,口语使用起来难免啰唆,但是要简洁就得避免啰唆,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矛盾”;有时候,为了准确进行必要解释,文字数量就得增加,而节目长度又有限,既要讲清事实,语言上又要准确无误,也不能不说是一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