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创作活动是内在的认识活动和外在的表现活动的统一体。因此,对记者节目创作活动的考察,不外乎从表现什么和怎样表现二者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作用中,探寻其特有的规律性。
1.个体思维与整体节目的融合
在本质上,记者对节目的构思是以个体思维为基础的体现全体创作人员群体思维的复杂的精神活动。
故此,记者的构思活动至少要做到三个方面的融合:
其一,在节目的整体把握上必须同编导的构想取得一致认同;
其二,在节目的个性特色上体现自己的风格;
其三,在节目的不同环节上领会其他创作人员的意图。
就一档节目而言,记者参与节目的程度是有所不同的。有的记者相对独立承担节目的构思、创意;有的则侧重领会编导的意图,并参与部分构思。
不论记者对节目构思参与的程度是多是少,有一点是肯定的:记者必须参与节目构思,否则难以驾驭节目。
2.构思中的再创造
严格说来,记者的节目构思活动同其他主创人员的构思既有一致性,又有相对的独立成分。因而,记者的构思不但是一种创造,还是一种再创作活动。
首先,记者要在头脑中产生再现客观现实的感受、认识。
特定的感受、认识来自记者对客观世界的洞察、分析、判断。
一般说来,客体只有进入主体的认识范围,才有可能被反映。例如,美国首屈一指的主持人克朗凯特对环境保护、空间技术具有近似于狂热的兴趣,在他主持的节目中这些题目往往进入“射程之内”。
进一步看,记者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在感受与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
通常,记者在构思活动中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