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第2版)

第三节 评论类新闻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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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评论是对国内外重大的、具有典型意义、有趋向性的新闻事件与问题发表看法,表明立场、观点、态度。

广播电视评论写作同报纸评论有共性,也有个性,主要根据不同方式而定。总的要求是: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明朗、语言有力。所谓评论,一定要有论点和论据。

经过多年实践摸索,广播电视评论体裁得到不断发展。我们这里涉及的评论不包括在广播电视上播发的其他传媒的署名评论,如新华社、《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社论等,因为这不是广播电视机构自己编发的,是作为信息传达给全社会。我们所讲的评论是广播电视机构自己采制、编发的,是代表广播电视台的发言。

政府首脑、权威人士、有代表性人物或普通观众上广播电视发表讲话、演讲、讨论、座谈,对新闻事件和问题发表看法,表明观点。这些仍然不是我们所讲的评论,而属于广播电视谈话节目范畴。虽然这些形式里边也包含着言论色彩,但只代表政府或个人,不代表广播电视台。

严格意义上的广播电视评论是代表广播电视机构、由广播电视台自己制作的。广播、电视台的评论员,虽然以个人面目出现,但是他们代表广播电视机构发言。

广播电视的评论体裁主要有四种形式:编后语、短评、述评、现场评论。

1.编后语

编后语是广播电视应用较为普遍的体裁。编后语写作比较简短,大都在新闻事实播发后面播出。记者主要就新闻事件说明什么、什么值得提倡、什么应引以为戒而撰写的简短评语。如果提出批评或建议,须注意以理服人。因为编后语大多是一事一议,观众已经了解了事实并得出自己的看法,评论时只要画龙点睛就够了,无须讲过多大道理。

2.短评

广播电视不同于报纸,不亦发表长篇大论式的评论,如社论、评论员文章。短评作为轻武器,比较适合广播电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