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貂闲话
一部《红楼梦》,给人间留下了如此多的麻烦。想那雪芹曹公,把前半生的荣华富贵更兼脂粉温柔享用周遭,又用了后半生,将这化作了浮云皂泡的美好记忆一一细品,蘸着他那追怀与痛惜的泪水,与世人作了淋漓尽致的渲染。我想,他那饥寒交迫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执着,绝不单单是为了写一部传世的小说,更不是为了要开创一门无端而生、耗纸费墨的“红学”。因为古来那些想“赢得生前身后名”的志士文人,有哪个是在胭脂和泪水中成就的?哪个不是指望惊天动地舍身成仁,做一番男儿的功业?曹公之志根本就不在此之列。一个落难的公子,落魄的文人,他写此书,无非是向世人诉说,不管是富贵荣华还是温柔之乡,从来都是浮云一般,幻梦一场。恰如人生,倏忽短暂,落花流水。既如此这般,我之落魄,尔之富贵,有何差异?此一时,彼一时也,尔之今朝,我之昨夕也,以此取得活命的平衡。再者,便是他通过那十足的“私人叙事”和“个人写作”,将自己残剩的时光心思,尽悉沉湎在往昔的幸福追忆之中,他由此而使余生找到了一个心灵的避难所。在这昔日的天堂里,他如痴如醉,忘我投入,奋笔挥毫,让惨淡的人生幻射出幸福的光芒。这正是一部《红楼梦》能够传世的原因,他全然沉入了生命的幻境、自遣的快乐之中—直到他间断或醒来“追问”这写作的“意义”时,才发现,那是没有意义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于是,他又自解道,“芳情本自遣,雅趣向谁言。”管他别人如何,我只是聊以**罢了。而这正好成就了曹雪芹,使这部脱去了功利与杂念的书,成了超凡脱俗的书。反之,设若作者满脑子教化别人,名垂后世的功利心,或许写不到这般遗世绝尘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