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往往随行政区划沿革而发生变化,今地名当使用最新的称呼,以体现时代性。书中有七处今地名仍沿用旧称之情况。
1.上册书第123页《张骞传》第3段注释4“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为旧称,今已改为“四川茂县”。
2.上册书第139页《诸葛亮传》注释3“山东泰安县”为旧称,今已改为“山东泰安市”。
3.上册书第142页《诸葛亮传》注释6“湖北新州(县)”为旧称,今已改为“湖北武汉市新洲区”。
4.上册书第146页《诸葛亮传》注释2“四川奉节县”为旧称,今已改为“重庆市奉节县”。
5.上册书第246页《贞观君臣论治》注释8“今四川彭水”为旧称,今已改为“重庆市彭水县”。
6.下册书第362页《三峡》注释7“四川奉节(县)”为旧称,今已改为“重庆市奉节(县)”。
7.下册书第401页《二体》注释4“讫所在今河南禹县”之“讫所”当为“治所”,文义方通。另,“河南禹县”为旧称,今已改为“河南禹州市”。要之,“讫所在今河南禹县”当为“治所在今河南禹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