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在柔美风韵之外,还带有一种描写不出奇异的美;甜蜜的,迷人的,最引人发笑的,然而是这样地动人的情绪又会使人心酸。
——Hawthorne-The Marble Faun
传说火葬之后,心还不会烧化的雪莱,曾悱恻地唱:“我堕在人生荆棘上面!我流血了!”人生路上到处都长着荆棘,这是无可讳言的事实。但是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够避免常常被刺,就是万不得已皮肤给那尖硬的木针抓破了,我们要去哪里找止血的灵药呢?一切恋着人生的人,对这问题都觉有细想的必要。查理斯·兰姆是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导师。George Eliot在那使她丢失青春的长篇小说Romola里面说“生命没有给人一种它自己医不好的创伤”。兰姆的一生是证明这句话最好的例,而且由他的作品,我们可以学到很多精妙的生活术。
查理斯·兰姆——Coleridge叫他做“心地温和”的查理斯——在一七七五年二月十八日生于伦敦。他父亲是一个性情慈爱诸事随便的律师,Samuel Salt的像仆人不是仆人,说书记又非书记式的雇员。他父亲约翰·兰姆做人忠厚慷慨,很得他主人的信任。兰姆的幼年就住在这个律师所住的寺院里,八岁进基督学校Christ Hospital受古典教育,到十五岁就离开学校去做事来持家了。基督学校的房子本来也是中古时代一个修道院,所以他十四年都是在寺院中过去的。他那本来易感沉闷的心情,再受这寺院中寂静恬适的空气的影响,更使他耽于思索不爱干事了。他在学校时候与浪漫派诗人和批评家S.T.Cole-ridge订交,他们的交谊继续五十年,没有一些破裂。兰姆这几年学校生活可以说是他环境最好的时期。他十五岁就在南海公司做书记,过两年转到东印度公司会计课办事,在那里过记账生活三十三年,才得养老金回家过闲暇时光。不止他中年这么劳苦,他年轻时候还遇着了极不幸的事。当他二十一岁的时候,他同一位芳名叫Ann Simmons姑娘发生爱情,后来失恋了,他得了疯病,在疯人院过了六个礼拜。他出院没有多久,比他长十岁的姊姊玛利·兰姆一天忽然发狂起来,拿桌上餐刀要刺一女仆,当她母亲来劝止时候,她母亲被误杀了。玛利自然立刻被关在疯人院了。后来玛利虽然经法庭判做无罪,但是对于玛利将来生活问题,兰姆却有许多踌躇。玛利在她母亲死后没有多久时候渐渐地好了,若是把她接回家中住,老父是不答应的。把一个精神健全,不过一年有几天神经会错乱的人关在疯人院里,兰姆觉得是太残酷了。并且玛利是个极聪明知理的女子,同他非常友爱,所以只有在外面另赁房子一个办法。不过兰姆以前入仅敷出,虽然有位哥哥,可是这个大哥自私自利只注意自己的脚痛,别的什么也不管,而且坚持将玛利永久关在疯人院里,兰姆在这万分困难环境之下,定个决心,将玛利由疯人院领出,保证他自己一生都看护她。他恐怕结婚会使他对于玛利招扶不周到,他自定终身不娶。一个二十一岁青年已背上这么重负担,有这么凄惨的事情占在记忆中间,也可谓极人生的悲哀了。不久他父亲死了。以后他天天忙着公司办事,回家陪伴姊姊,有时还要做些文章,得点钱,来勉强维持家用。玛利有时疯病复发,当有些预征时候,他携着她的手,含一泡眼泪送入疯人院去,他一人回到家里痴痴地愁闷。在这许多困苦中间,兰姆全靠着他的美妙乐天的心灵同几个知心朋友Wordsworth,Coleridge,Hazltt,Manning Rickman,Earton Burney,Carey等的安慰来支援着。他虽然厌恶工作,可是当他得年金后,因为工作已成种习惯,所以他又有无聊空虚的愁苦了。又加上他好友Coleridge的死,他晚年生活更加黯淡。在一八三四年五月二十日他就死了。他姊姊在半知觉状态之下,还活了十三年。这是和他的计划相反的,因为他希望他能够比他姊姊后死,免得她一个人在世上过凄凉的生活。他所有的著作都是忙里偷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