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常识派伦理学家坚持说,即使谋杀和偷窃自然地产生一种与它现在的效果完全不同的自然倾向的效果(比如说对人有益),它们还是不正当的。目的论者要回答说:我不能想象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上会有这样的事情。照目前情况而言,这些行为是一定要产生受到人类谴责的效果的。可是,为了辩论的缘故,我还是假设存在你提出的情况。让我首先向你提一个问题。假如仁慈、诚实、忠诚、热爱真理会引向社会的崩溃,引起悲哀和痛苦,生命、进步和人类幸福的毁灭,它们还能够是德性吗?看来是不可能的,对吗?假如谋杀、偷窃、谎言真的产生相反的效果,人类就不会谴责它们了。假如谋杀不是毁掉生命而是给予生命,它就不再是谋杀,这就是一切。再退一步讲,假如人是这样构成的,他更喜欢死而不是更喜欢生,他就不会坚持那些使生活和幸福成为可能的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