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悉尼,我一切都是按照运动员的一般程序来做的。参赛的运动员会接受检查、获得相关证明材料,而且我们的房间也都分配好了,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室友。尽管运动员们的房间从来都是不太宽敞的,但是残奥村的宿舍却有点拥挤——比在巴塞罗那的房间更加狭窄——而且那些墙纸也很薄。我和其中一个来自美国的协调员说让他把我和我的室友杰里米·伯尔森安排到附近一个更为舒适的可移动的房屋去住。这房间和我四年前在亚特兰大参加残奥会时的房间差距太大了。然而,房间的设施还算一流,负责赛事的官员和志愿者也都很热情,给了我们很多的帮助。然而,尽管我在悉尼的总体体验还好,只要一想到家里的事情所潜在的那些不确定性,我就感到很郁闷。
杰里米来自美国南部,他有着发达的肌肉、白皙的皮肤,具有典型的金发碧眼特征。他站起来差不多有一米八高。他其中一条腿从膝盖下部截掉了,参加的是那极度累人的五项全能运动,这其中包括:100米和400米赛跑、跳远和投铅球以及掷铁饼(他最终在五项全能比赛中排名第四,差一点就获得铜牌了)。
一般而言,你会和那个与你住一起的运动员形成一种不言而喻的兄弟般的友好关系。杰里米和我很快就一拍即合,就像我是他的一个亲兄弟一样。我的父母也很喜欢他,把他当作自己的亲身儿子一样对待。杰里米性格比较幽默,人也机智灵敏,比较容易相处,而且他还很喜欢聆听。因此,我跟他倾诉了我的婚姻问题。他静静地听着,尽管他没能给我提供建议,不过当他看到我在心情变得糟糕时就会想办法让我笑。
对大多数运动员而言,开幕式是奥运会或者残奥会最精彩的部分之一。跟着星条旗列队走进体育馆的那种体验是让人永远都不会忘记的。而我却选择不随美国队入场,和我的父母站在看台上。由于离我的第一场比赛已经没有几天了,我决定在此之前我最好还是不要排长队等待入场,因为排队时要站着等好长一段时间。不过那时我心里很清楚,我能感觉到自己还没有完全进入比赛的状态。杰里米也决定加入到我和我的父母的行列,那个时候他也有些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