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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该灭绝的动物是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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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压根儿就是一种不该存在的生物,就该都灭绝,都灭了她们。”

瑞秋的话听来不错,很掷地有声。

我不知道和瑞秋算不算所谓闺蜜。和她自大学以来,奇怪地保持着某种“忠言逆耳”的关系。虽然半年见不了一次面,但在对方面前,谁也不太粉饰自己,另一个人也常常会把丑话说在前头。

在我即将失眠分裂的次日,瑞秋的电话撞到我诸事不顺的枪口上。在情绪紊乱中,我把关于琛的一切全撂了。瑞秋分析都没分析,便说:“见一面吧,还等什么。”

瑞秋家附近,有家城中很时兴的西式简餐,倡导以新鲜元素待客。所有食材放最少的油,并且发誓不添加味精。这些承诺,显然是说给吃不得中国人味精的外国人和准外国人听的。他们统统谈味精色变,说那东西害人。想起自己吃了三十年味精,并在榄菜肉末豇豆里没少加那玩意儿。

和瑞秋点了大份的考伯沙拉,马蹄鸡蓉生菜卷,两杯鲜柚汁。然后,我看着对面的她严峻地看着一脸严峻的我。

“前女友就该都发配到鳄鱼岛去。”瑞秋又猛吸一口柚子汁,“你打算怎么弄?”

“肯定得和他对峙一次,等他回来吧。”

“对峙有屁用。他说什么你也不可能真相信,你说什么他也不会因此更珍惜你。跟你说,趁早分了。”

我喜欢瑞秋对“前女友”这个概念的诅咒。但自己不可能既不剪掉他的衬衫、又不和他当面发作地潇洒隐退。这两件事自己一件也还没做。

“我跟你这么说,条件好点的男的,在四十五岁之前,人家换十个女朋友也是应当应分。你要么找个蔫儿了吧唧的,要么你自己就得看得开。心大,才行。”

瑞秋一边说,一边果断地用一只手轻拍着桌子,显得很男性化,“男人,永远都是不想失去眼前的,但最向往那个心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