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守仁,原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正局级),主管北京市文化政策研究、法制、群众文化和图书馆工作,主持起草《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法规、文件。
退休后任北京市图书馆协会理事长,主持“北京市农村文化建设研究”、“社区乡镇图书馆研究”、“北京市公共图书馆‘一卡通’服务研究”、“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实施情况研究”。
现为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参与文化部有关共和国文化服务侦测的论证、起草,参加了国家“《公共图书馆法》立法支撑研究”等研究项目;参加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文化部《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文化馆评估标准》、《文化馆服务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编制工作,为主要执笔人。
先后发表50余篇理论文章、调查报告。编著《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概论》、《公共图书馆建设与规划》等。
鲍和平,1952年生于天津。天津群众艺术馆研究馆员。中国音乐学院首届音乐文学专业毕业。曾在内蒙古五原县插队,1977年至1988年在天津和平文化宫工作,1988年至今在天津群众艺术馆工作。曾出版《文等于学》等专著,发表过《新房子,旧房子》、《让每个社区都享有文化》等有关群众文化理论的文章。作为著名词作家、文艺晚会策划撰稿人,其作品获得多项全国大奖和文化部“群星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