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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文社会科学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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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人文科学?什么是社会科学?

“科学”一词由近代日本学者初用于对译英文中“science”及其他欧洲语言中的相应词汇,欧洲语言中该词来源于拉丁文“scientia”,意为“知识”“学问”,在近代侧重关于自然的学问。明治时代日本启蒙思想家使用“科学”作为“science”的译词。到了1893年,康有为引进并使用“科学”二字。此后,“科学”二字便在中国广泛运用。在中国古汉语中科学一词意为“科举之学”。

科学是指反映人们对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它一般是指由权威学者、组织和机构经过实践、论证所得出的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数据,并通过一系列技术完善、确认、推荐、宣传、传授和捍卫的一种广泛领域的理论体系、知识体系。也指人类为了论证自然现象、文艺学术、宏观发展而造就的一个具有广泛领域的综合性学术名词。

中文中的人文一词,最早出现在《易经》中贲卦的彖辞:“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关于这个词的注解有很多,宋代程颐《伊川易传》对此的解释是:“天文,天之理也;人文,人之道也。天文,谓日月星辰之错列,寒暑阴阳之代变,观其运行,以察四时之速改也。人文,人理之伦序,观人文以教化天下,天下成其礼俗,乃圣人用贲之道也。”(见《伊川易传》卷二)一般认为,中国传统的人文概念是指人的各种属性。到了近代,人文这个词被用来翻译Humanism,也就是人文主义,这个词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一些知识分子,在超越和反对中世纪欧洲宗教传统的过程中,以古希腊、罗马文化为学习典范,以此回归世俗。这些人就被称为“人文学者”,到19世纪的欧洲又有人文学科,20世纪英美的大学里面开始出现人文学科。人文学科的意思不是说人文的东西用一种科学的理论来解释,而是说对于人的各方面的一种求知,对于人的知识的一种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