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伦理学含义
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科学,又称道德学、道德哲学。在西方,伦理学这一概念源出希腊文ετησs,本意是“本质”、“人格”,也与“风俗”、“习惯”的意思相联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先赋予其伦理和德行的含义,所著《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为西方最早的伦理学专著。后来罗马人用“moralis”来翻译“ethics”,介绍该词的西塞罗说这是“为了丰富拉丁语”的语汇,它源自拉丁文“mores”一词,原意是“习惯”或“风俗”的意思。在中国古代没有使用伦理学一词,19世纪后才广泛使用。但在先秦诸子百家的论著中,有大量关于人生道德、伦理的内容,特别是君君臣臣、孝悌之道等。其实在古希腊的同期,中国的伦理学已然兴起了。
二、伦理学的任务和方法
在伦理思想史上,由于不同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变化和人类对于道德现象认识的不断深化,道德作为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思想家那里,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规定。在古希腊罗马时期,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把至善作为伦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并强调四大品德之一的“智慧”。亚里士多德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人们的行为及品性的科学,或者说是研究人的道德品性之科学。伊壁鸠鲁认为,伦理学所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人生目的和生活方式,强调伦理学是研究幸福的科学。与伊壁鸠鲁学派对立的斯多噶学派,从强调义务出发,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义务和道德规律的科学。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思想家M.T.西塞罗,把他的伦理学著作称为《义务论》,并将古希腊的伦理学称为道德哲学,赋予伦理学以新的意义。在近代,人们对伦理学的对象更有不同的理解。他们分别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人生目的的学问;是研究善和恶的学科;是研究人的行为、道德判断和评价标准,研究道德价值的科学;是研究理性原则和规律的科学;是关于情感意志的科学;是研究道德语言的科学等。所有这些关于伦理学研究对象的看法,都是围绕着道德问题提出的。除了把伦理学看作是纯理论抽象的道德哲学的观点外,大多数伦理学家都承认研究的目的是为寻找和建立一种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培养有道德的人的理论。他们或多或少地涉及伦理学的对象和任务问题,但都没有做出科学的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