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文社会科学家的素质
人文社会科学家形象与责任。人文社会科学家在社会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原因不仅是科学知识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财富和福祉,而且是因为社会科学家被视为不求功利、超凡脱俗的真理化身。人文科学不仅是建立在事实和逻辑基础上的客观知识,它还受社会价值的影响,也有善恶之分。有的学科是价值中立的,如语言学。马克斯·韦伯相信,科学的目的是引导人们做出合理性的行动,通过理性计算去选取达到目的的有效手段,通过服从理性而控制外在世界,因而他主张科学家对自己的职业的态度应当是“为科学而科学”,他们“只能要求自己做到知识上的诚实……确定事实、确定逻辑和数学关系”。
这种“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有时指科学知识(纯科学)不反映人类的价值观;有时指科学活动的动机、目的仅仅在于科学自身,不在于个人的价值;有时指科学理论不直接对社会产生影响,社会科学家不对其成果的社会后果负责。
“科学价值中立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形式和目的,其中有认识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原因,这包括:方法上的专业化分工达到高效率;哲学上的机械唯物论把物质和精神、事实和价值截然分开;经济学上作为一种时代精神的不干预主义影响到科学界强调科学的自主性;政治上的官僚科层制把个人既看作内行又看作无意识的齿轮。这反映了科学发展一定阶段由于专业分工过细,专业化程度高而造成的注重局部,忽视整体的局限性,反映了科学作为一种理性活动与人类的其他活动(例如,艺术、宗教等)的区别,也反映人们对自然界基本图景的理解,还反映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对自主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