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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姻结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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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父亲是家庭中最有权威的指挥者。按照封建伦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换言之,大臣必须听命于君主,子女必须服从于父亲,妻子必须听命于丈夫。体现在婚姻制度上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庭成员的婚姻不能自主,必须由父母安排。因为,姻族关系既是经济利益的一种驱使,又是一种政治需要,有选择地实现婚姻关系是受家族利益所左右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1]婚姻关系对于明州史氏家族来说确实有其积极的作用。这个家族到达明州以后,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封侯受爵的待遇,出身相对比较清贫。只是以后通过科举入仕、“八行举士”等手段,从地方官做起,从与普通家庭结亲开始,慢慢地寻求到门当户对,以致升任高官。在与当地众多科举望族与名门闺秀联姻后,才攀上高枝。“正是这些以裙带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大大小小的政治集团,把持着从地方到中央的各级封建政权”[2],明州史氏家族才得以发展。之后,又通过各种婚姻关系,互通声气、休戚与共,逐渐成为地位显赫、雄霸一方的世家豪族,即达到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地步。

从明州史氏家谱材料分析,史氏家族纳妻择婿的对象大概可分为三类:

一是与孤寒进士或普通家庭通婚。

宋朝有“婚姻不求大家显人”和“婚姻不求门阀”的习俗。早在北宋真宗朝,宰相王旦就做出了表率。进士出身的王旦,1006年自尚书左丞、参知政事加工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入相。共计独相、合相12年,直至卒于相位。他曾随宋真宗亲征,主张恪守祖宗之法,后由他力荐寇准继其任。在婚姻问题上,他坚守子女婚配不求门阀的原则,被人们称作“全德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