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皮书:2013中国电影国际传播年度报告

二、中国电影海外传播理念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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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识形态诉求大于经济诉求

在中国电影的海外传播中,一直较为注重电影的意识形态和文化价值观宣传功能,着力点更多停留在宣传、推介、展映的层面,没有把电影产品当成商品进行营销,对 国外市场定位不清、目标市场不够明确。[4]电影局副局级巡视员栾国志曾表示,目前中国电影在国际传播方面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电影产量多,但真正能够实现国际传播的少;参加公益性对外交流的多,实现商业输出的少;进入国外艺术院线的多,能够进入国外主流商业院线的少。[5]的确如此,我国电影的海外推广官方诉求强烈,许多电影节展活动依靠财政拨款支撑,不需要考虑经济回报。即使是努力寻求市场渠道的海推公司自身也问题重重,存在着“政策上财政补贴少、内外收税、通关困难”等难题。[6]加之公司由于没有影片的版权和专项资金支持,在海外推广过程中只能起助推作用而并非“走出去”的市场主体。

(二)缺少中国电影海外传播的顶层设计

近年来,为了转变经济结构,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大力提倡发展文化产业,并出台了多项优惠措施以促使其早日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如2009年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按照“各部门组织推荐,进出口银行独立审贷”的原则,政府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搭建文化、金融合作平台,以支持文化企业和项目“走出去”为重点,全面支持文化贸易发展。2010年商务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更加全面和完善的政策措施。在鼓励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出口方面,2007年出台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并于2012年进行了重新修订,其中提到对那些年出口金额50万美元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信誉良好的电影企业在出口方面予以支持。不过,以上这些扶持政策多是从宏观角度,对众多文化产业门类给予“道义”支持,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电影产业,在其中均有所涉及,但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