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视剧概念
电视剧是继舞台剧、广播剧、电影之后的一种新兴屏幕演剧形式。它是一种融合舞台剧和电影的表现方法,运用电子技术制作,并在电视屏幕上播映的戏剧。
电视剧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但其具有的独特魅力和社会影响力,却使它成为了继戏剧、电影之后最受欢迎的艺术形式之一。电视剧是兼容性非常强的艺术,具有多元化的包容力。同戏剧相比,电视剧能够突破舞台的时空限制,通过各种技术、艺术手段带给观众的审美冲击和艺术感染力,在反映现实的深度和广度上有更大的可能性和发展空间。与电影相比,电视剧的制作周期短,生产成本低,接收方便,观看方式、状态自由随意,在电视节目的横向比较中也具有极高的收视率。作为独特的艺术形式,电视剧可以将新闻的纪实性、广播的时效性、戏剧的情节性、散文的自由性、小说的叙事性、武术杂技的惊险性等艺术手段有机兼容,形成一个领地广阔的时空艺术。
电视剧是一种能够融会各种社会思想、兼容各种不同艺术样式的大众文化产品,它不仅是在讲述故事,也是在展现生活方式和文化取向,它对观众心理和收视行为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对于不同的人群来说,它所扮演的角色有很大不同。对于观众而言,电视剧是一种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对于电视剧制作人和广告商而言,电视剧则是一个高回报率的产业。电视剧制作人首先考虑的是利润,一贯遵循“观众最多”和“冒犯最少”的原则来迎合大众口味,以争取绝大多数的观众。广告商完全以收视率作为投资指针,根据市场调查来决定以什么样的价格在节目中插入自己的广告。美国情景喜剧《老友记》完结篇(2004年5月)广告时段卖到30秒200万美元,足见当今电视剧的社会影响力及具备的经济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