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影视艺术鉴赏通论(第2版)

第一节 影视艺术的编剧与导演技巧鉴赏

字体:16+-

一、影视艺术的编剧技巧鉴赏

编剧是影视艺术作品的第一创作者和原初创造者。编剧的意义在于其为影视艺术作品提供一个可以创作成功的大概模式和可能模式,编剧决定影视艺术作品的规模、结构、风格、流派、主题和情节的发展趋势。在影视艺术创作过程中,编剧的影响无处不在,渗透在影视艺术创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即便是导演也必须组织大家紧紧围绕编剧所创造的影视艺术范式进行工作,为将编剧所创造的影视艺术意象世界转换为影视艺术影像世界而奋斗。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即编剧所提供的这个影视艺术意象世界是可能实现的,是可能转换为影视艺术影像世界的,他拿出的剧本必须是“一个供拍摄用的完成的电影剧本”,正由于此,B·普多夫金说,“自然,要求编剧把他的剧本写成这种形式,即差不多就等于要求他成为一个导演了”。[1]事实上,编剧是一种“缺席的导演”,具体拍摄过程中他可能不在现场,但是,他的影子却无所不在,所有人都会围绕他的意图去忙活,他实际上是影视艺术创作的一个指挥棒。基于上述认识,我们认为,编剧是影视艺术创作的基础,是影视艺术作品的存在前提,是影视艺术鉴赏需要关注的首要对象。

一般来说,影视艺术的编剧技巧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选题技巧

影视艺术编剧在编写剧本时,首先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选题,他必须选择一个自己比较喜欢的艺术题材,选择一个主题上有新意,观众们将会看好的艺术题材。选题的技巧关键在于编剧的综合艺术感觉能力,通俗地说,就是要看其“艺术直觉”怎么样,看他是否能从纷繁复杂的艺术作品题材中,找到那些潜藏着珍贵影视艺术价值的素材。影视艺术编剧的直觉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它是影视艺术编剧在长期的艺术创作实践中,通过大量感性的、理性的经验积累逐步形成的一种敏锐的艺术感觉。能否保持这样一种敏锐的艺术选题直觉,是一个优秀的影视艺术编剧能否持久地创作出优秀影视艺术剧本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