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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诺贝尔奖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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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奖金(Nobel Prize)是什么?这在学术界里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它的价值是每奖四万美金;每年发五奖,是二十万美金。这五个奖金是赠与一年中在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药学、文学、与世界和平上最有贡献的人。这奖金是八百四十万元美金所生之利息,而这八百四十万元却是“诺贝尔”一生制造猛炸药[2]与无烟火药所赚来的钱。

诺贝尔(Alfred Bernhard Nobel),瑞典人,生于一八三三年,死于一八九六年。他从十七岁即帮助他父亲制造硝化甘油(Nitroglycerin)。硝化甘油桶是用沙装的。七年后,一天,偶然有些硝化甘油漏在沙里,结果给了他一个非常的暗示。他屡经试验,最后用百分之二十五矽藻土(kieselguhr)和百分之七十五硝化甘油造成猛炸药(dynamite)。这是一八六七年的事。后来他又用软木代替矽藻土,效力格外安稳。过了几年,他用胶棉(collodion)缚裹伤痕。胶棉是棉花火药(guncotton)溶化在醚里的产物。他偶然将瓶里没有用了的余液倒在硝化甘油里,那令人惊讶的炸裂胶(blasting gelatin)便因此于一八七六年出世了。这便是世用所称之双料炸药。他先后发明炸药许多种,连军用无烟火药在内,得专卖特许权一二九种。他那八百四十万元美金便是从这里来的。

他起先制造炸药之动机无非是为开矿采石之用;后来为政府所**,诺贝尔亦不惜屈科学家之尊严,为军人造杀人之凶器。和平奖金之建立,乃是诺贝尔晚年忏悔之表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们对于他这念头之一转,当然要表示相当的敬重。但是当年所杀之人已不是今日所救之人;而今日所救之人,谁又敢说不是将来所杀之人。在科学家的手里实掌握着人类之生杀权。用科学养人不用科学杀人,才是科学家之天职。若存着一个杀人的心去学科学,那便是世界上最大的恶人。诺贝尔的忏悔,彰彰在人耳目,他那每年一次的血染的奖金不啻为青年科学家之暮鼓晨钟,何能充耳不闻?如果一双眼睛只对着那四万元金洋,岂不是无聊之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