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诗学”的构想是:以审美评价活动为中心的同时,还必须双向展开,既向宏观的文化视野拓展,又向微观的言语的视野拓展。我们认为不但语言是在文学之内,文化也在文学之内。审美、文化、语言及其关系构成了文学场。文化与言语,或历史与结构,是文化诗学的两翼。两翼齐飞,这是文化诗学的追求。程正民教授深刻指出:“文艺学研究可以从历史出发,也可以从结构出发,但如果是科学的研究,它所追求的必然是历史与结构的统一。文艺学如果从历史出发,那么历史研究的客体就是审美结构;如果从结构出发,那么也只有靠历史的阐释才能理解结构的整体意义,对结构的认识和理解只有通过历史的阐释才能得到深化。”[1]这种看法把历史的与结构的研究结合起来,是很合理的,很有启发性的。只有这样去做,才能克服所谓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所带来的片面性,文学研究也才能实现再一次的“位移”,即移到整体的“文学场”及其要素的联系上面来。
(一)向宏观的文化语境拓展
在研究文学问题(作家研究、作品研究、理论家研究、理论范畴研究等)的时候,要向宏观的文化视野拓展,以历史文化的眼光来关注研究的对象,把研究对象放回到原有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去把握,不把研究对象孤立起来研究,因为任何文学对象都是更广阔的文化的产物。这样,研究文学和文学理论都要充分考虑到“历史的关联”、“社会的关联”。恩格斯曾经称赞过黑格尔的“伟大的历史感”,认为“他是第一个想证明在历史中有一种发展、一种内在联系的人”,认为他“在现象论中,在美学中,在历史哲学中,到处贯穿着这种伟大的历史观,材料到处是历史地、即放在与一定的历史联系中来处理的”。恩格斯的观点表明了一种历史主义的观念和方法。[2]别林斯基也深刻指出:“不涉及美学的历史批评,以及反之,不涉及历史的美学批评,都将是错误的。”[3]“历史优先”是文化诗学的基本原则。只有把研究的对象放置于原有的历史文化语境中,才能充分揭示对象的意义和价值,才能开掘出审美精神、历史精神和人文精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