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小说的文体特征和发展脉络
一、小说的文体特征
中国古代的小说文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小说的内涵和外延也不相同。譬如魏晋时期的小说,主要是志异、志人;唐代的小说主要指传奇;而到明清时期,则又包含了话本和章回小说等。不仅如此,中国古代小说与西方文学中的小说概念也有许多的不同。英国小说家、评论家福斯特在他著名的《小说面面观》一书中曾作了这样的定义:“小说是用一定篇幅的散文写成的一部虚构作品。”然而这个定义却不足以解释中国古代小说。一方面,古代小说并不限于“散文”,往往是韵散结合,还有不少作品是以韵文为主体的。另一方面,福斯特“一定篇幅”的说法大体上是以五万字为界,超过五万字才能被视作小说,而中国古代小说因体式不同,从百十字到上百万言,千差万别。再有,关于“虚构”,虽然这在现代被认为是小说的基本特点,但对古代小说来说却不可一概而论。古代的一些小说,它们并不主动追求虚构,反而因史传文学的影响而看重“实录”的精神。所以说,古代小说的概念有其特殊性,需要在古代文学的具体语境中去领会。总体上看,中国古代成熟的小说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有相对完整的故事情节。小说的情节安排可以顺应题材的需要而有不同。或是情节曲折、引人入胜;或是表现一些人性深处或生活的某一侧面,用丰富的细节来展现人与事。
第二,有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
第三,有合理的虚构和想象。小说作者应有较为明确的创作意识,小说的创作应是“有意为之”的。即便作者是秉持着“实录”的动机来创作,也应具备一定的虚构和想象。
第四,以叙述体为主。从语体上说,可以是用文言,也可以用白话。从篇幅上说,可以是精妙短章,也可以是皇皇巨著,但总体上要以叙事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