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锦华就从那艳色的荷花之中乘小舟而来,白锦的衣袍在荷花灯的照耀下,折射出暖暖的光。
那一刻,秦时月惊为天人。
也就是那个晚上,她被感动得稀里糊涂的,答应嫁给了夜锦华,从此死心塌地地跟着他。
就算是在夺储的时候,眼见着他冷酷无情地毒死自己的父王,残暴不仁地虐杀同胞,都坚定不移地站在他的身边。
那时候真真是愚蠢之极,不曾想,这个男人能弑兄杀父,怎么会对她疼爱有加?
她简直是妄想!
夜锦华,是真真正正的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屡犯天下之大忌!
弑兄杀父,和亲妹妹**,剖腹杀子,这些都是死罪!
她想起这些,心里的怨恨便如同波涛汹涌,她的嗓子眼里,都开始泛着酸水。
拢在广袖之下的双手,紧紧地握成了拳,指甲陷入掌心之中,她都浑然未觉。
相对于上一世自己受过的那些非人的折磨,这一点痛算什么?疼痛更加让人清醒。
她现在,需要一个非常清醒的头脑,才能一步步地把敌人一个个杀死,以报心头只恨。
夜锦华,华阳公主,你们这两个渣男渣女,等着,等我收拾了府里这些贱人之后,再去找你们算账。
把你们欠我的,十倍,百倍,千倍地还给你们!!
清歌见秦时月站在荷池边,拿了披风过来给她披上,不料她的手刚碰到秦时月的肩膀,秦时月便像是受到巨大的惊吓般,条件反射地死死地捏住她的手腕。
那力道大得惊人,把她的手腕捏得疼极了。
“小姐,你怎么了?”清歌看见秦时月转过头来恶狠狠地瞪着她,吓了一跳。
秦时月刚才想到了往事,清歌碰了她,秦时月一时没能从惨烈的往事里回过神来,把她当成了那些害她的人,便死死地拽住她。
清歌见秦时月还愣愣的,急了,忍着痛喊她:“小姐,小姐,我是清歌啊,你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