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的也不行,你先把这些吃完再去买,不能浪费食物。”兰仲文对食物的观念还是很传统的。
这时代的女人都是英雄妈妈,以生孩子为荣,尤其是男孩子,所以大部分家庭都达到了十来口人,饭桌上受的教育都是粒米不剩的好美德,吃得了多少就多少,不能多盛,浪费,不然会被鄙视和教育的。
兰仲文家里只有父亲,大夫人,他和一个妹妹,他们是军家,要以身作则为老百姓标榜,家规严格,受的教育也比普通男孩要沉重好几倍。
而我家里只有三个人,饭菜每顿都吃不完,父母又纵然,我妈几乎天天做我喜欢吃的菜,久而久之,我就变得嘴刁,只喜欢吃爱吃的,不爱吃的就是摆在我面前一个月,我的筷子也不会伸进去。
我看着那些胃口全失的小吃,犯难地努了努嘴,“那些我不想吃了,你帮我吃了吧。”
兰仲文脸色阴沉,“萧九九。”
我连忙摆手,“我真的不能在吃了,不然晚上会闹肚子的,我再吃几串羊肉串就好了。”
“不行,先把这些吃了。”
“不想吃,不好吃。”
“不吃完不准你买。”兰仲语气坚决,近乎命令。
我脸气得鼓鼓的,往嘴里塞了块白糖糕,甜甜的,糯糯的。咦!吃了那么多辣的,现在吃点甜的,觉得味道还不错。
于是我叉了块白糖糕递给他,“这个蛮好吃的,有嚼劲,你也吃吃看。”
他微微一笑,把整块白糖糕塞进嘴里。
我赶紧凑上去,眨巴着期待的眼睛,“怎么样?好吃吗?”
“还不错。”
填饱肚子后,我们轻装上阵,步行街的商店鳞次栉比,什么东西都有,满目琳琅。
人群拥来嚷往,穿梭如鲫,为了防止走散,我一路拉着兰仲文的袖子,看到一家帽子店,我兴奋地拉着他冲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