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人高腿长,纵使他有意等着林晓晓,她还是落后他一步左右的距离。
一路上,林峰几次欲言又止,想问问林晓晓为何要那么想不开,要去跳河,可又怕林晓晓抵触,毕竟,她已经是个大姑娘,有自己的思想了。
林晓晓没注意到林峰的情绪,因为她的视线,全被林峰的鞋子吸引了。
刚她不小心低头扫了一眼,竟然看到林峰穿着的布鞋底,磨破了一个指甲盖般大小的洞,他没穿袜子,所以脚底的肉,都随着他走的每一步,一次次的闪现出来。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脚上的鞋子,林晓晓心底一阵酸涩。
同样的粗布鞋,可她穿的却完好无损,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刚做没多久的新鞋子,就是做工粗糙了一些,针脚大了一些。
想到以往林峰每次回来,都会带点城里的零食,虽然不是什么多好的东西,可在现在这个年代,对于他们来说,和山珍海味,差不了多远。
有买那些东西的钱,省下来也够买双鞋子穿了。
“大哥,你以后别给我带东西回来了,你是家里的主力,你好了,我们才能好。”
“我在城里吃住都很好,倒是你们……”林峰抿了一下唇,满脸愧疚,“都怪我这个做大哥的没什么本事,苦了你们了。”
若是他有本事,也不至于让晓晓被逼到跳河。
“大哥,我们不觉得苦。”比起没穿书前没爹没妈没人疼,林晓晓觉得现在十分幸福了,贫穷都是暂时的。
林峰嘴角勾起一丝笑意,宠你的揉了揉林晓晓的头发。
“等以后大哥攒点钱,就把你们都接到城里去,我这段时间在城里观察了许久,城里的钱特别好赚,只要有本钱,随便做点什么小买卖,都能养活我们几个。”
林晓晓眼睛一亮,“大哥你也想做买卖了?”
“嗯。”林峰微微点头,想起在城里见到小商贩生意红火的场景,他的眼神变的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