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家伙嘴里不干不净地喷着脏话,从背后追上了陈鹰。
个子较小身材精壮的家伙绕到前面,穿着皮靴的脚踩在了装着枪支和弹药的推车上,双手抱在怀里,歪着脑袋大大咧咧地瞪着陈鹰。
“等等!别走!”小个子很不友好地开了口。
身后,高个子向导的手搭在了陈鹰的肩膀上。
“喂,伙计,你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还需要我们提醒你自己忘了什么吗?”
两个家伙口气不善,一副仆大欺主的架势。
他们也算得上猎区的资深向导了,踏上这片危机四伏的大草原,有钱不是王道,能把有钱人带进去再活着带出来的他们才是王道。
毛病和脾气一样,通常来说都是惯出来的。
那些有钱人遇到危险突发状况吓得屁滚尿流的时候,恨不得抱着大腿管他们叫爸爸,拼命撒钱,久而久之,养成了他们大爷的脾气。
在他们看来,有钱人不能惯,越惯越混蛋。你只有豪横一点,把他们捏在手里,他们才能乖乖听话配合。
陈鹰被拦住去路,停下脚步,扭脸看了一眼搭在自己肩膀上的那只长着老茧的黑手,目光缓缓抬起,隔着墨镜注视着对方。
陈鹰眉毛一挑,脸上粗长凌厉的刀疤在阳光下显得尤为刺眼。
“把你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声音低沉,透着一丝危险,像是野兽发动攻击的前兆。
晴朗的大草原,紫外线强烈,阳光刺眼,上午的温度有点儿高,可是高个子向导莫名觉得有点儿冷,一股子霸道的寒气从腰眼儿往上直窜。
毕竟是见惯了血腥的人,高个子向导把心底突然萌生的怯意压了下去。
缓和口气道:“草原狩猎不是打游戏,你们要想活着回来,要靠我们带路、保护,YOU KNOW?”
陈鹰抬手在肩膀上一掸,把对方的手推开,“不需要,有你们在会显得……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