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理由规则是指,每个人都企图让自己和别人的行为看起来合理,于是就会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理的理由辩解,一旦找到了足够的理由,就很少再去深思自己的行为是对还是错。
1971年,德西和他的助手做了一个实验,证明了过度理由规则的存在。他以大学生为实验者,请他们分别单独解决测量智力的问题。
这个实验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每个实验者都自己解题,不给任何奖励;第二阶段,实验者被分为两组,A组的实验者在解决一个问题之后就会得到1美元的报酬,B组则不给;第三阶段,自由休息时间,实验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目的是考察接受实验的这些人是否维持对解题的兴趣。
实验结果表明,没有奖励的一组休息的时候仍然继续解题,而奖励的那组虽然在给报酬的时候十分努力地解题,但在不能获得报酬的休息时间里,明显地失去了解题的兴趣。A组的金钱奖励,做为外加的过度理由,造成明显的过度理由规则,使A组的测试者用获取奖励来解释自己解题的行为,从而使自己原来对解题本身有兴趣的态度出现了变质。到了第三阶段,奖励一旦失去,对态度已经改变的那些实验者,没有奖励的时候就没有继续解题的理由,而B组测试的人对解题的兴趣,没有受到过度理由规则的损害,因而,第三阶段仍继续维持着对解题的热情。
表扬、鼓励和信任,往往能激发一个人的自尊心和上进心。但奖励的原则应是精神奖励重于物质奖励,否则易造成“为钱而工作”的心态。同时奖励要抓住时机,掌握分寸,不断升华。在给予恰当物质奖励的同时,还必须让职员认为他自己勤奋,上进,喜欢这份工作,喜欢这家公司,而不能简单地把工作与待遇挂钩。
走近互联网巨头Google公司的总部,人们会发现这里丝毫没有大公司那种紧张严肃的气氛,所有的员工看上去都很放松。他们享受着许多公司不具有的特别待遇,比如可以在公司里接受免费的按摩,可以打乒乓球、游泳或者到一间冰淇淋吧里去小憩一会儿,还可以免费吃到由大厨用有机原料做的饭菜。不仅如此,雇员们还被鼓励将其五分之一的工作时间用于任何形式的户外活动。这种休闲,甚至散漫的工作状态,在一些批评者看来是网络泡沫经济的显著表现,但Google却正是靠着这种方式,成功地将一批年轻的技术精英凝聚起来,并使其能量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从而为公司赚得大把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