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这是你所能采取的最佳的方法。假若现在你是客户(或被说服方),那么你之所以选择“我”的原因是什么呢?会不会因为“我”长得好看,或穿了一身漂亮的衣服而决定与我合作?当然不会。你的判断理由一定是基于你需要得到什么,我所提供的帮助对你的需求有多大的影响,能给你带来什么好处,能否产生最大的利益。
这是作为被说服者最关注的信息。那么,现在你站在说服者的角度,就要把这些信息反馈给对方——即使你能提供的利益不是最大的。你必须让对方知道,你是全心全意地站在他的立场帮他考虑的,你是在为他服务,在为他创造价值。
让对方自愿去做有利于你的事,这是利益驱动法的核心原则。
准确地说,如果你是一名商人,你让客户购买的并不是商品,而是利益,是他希望得到的一些收益。这个收益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某种为他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的服务。因此,说服者最重要的品质就是给予利益。你的方案必须让对方切切实实地感觉得到了一些好处,他才愿意接受你并购买你的服务,进而肯定你这个人。
在利益的驱动法则中,你一定要从对方最关心的部分入手。开门见山也许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但你一定要尽量抛开其他无关信息,让对方以最快的速度感受到你的诚意,从而作出选择。
很显然,在利益的协调中,你的方案一定要体现出双赢价值,不然,对方就会有类似这样的想法:“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肯定是骗人的。”所以你在发掘对方的关键需求的同时,也要满足自己的渴望和目标。双方都需要懂得换位思考,拿出有诚意的态度。不要去指责对方的无礼(假如他真的这么做的话),只能自责你为什么没能引导他进入自己的思维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