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省,白云市桃县翠水镇。
“是马老二家啊?”
天热得出奇,镇政府的领导推高眼镜,拿着仔公刑警递过来的照片,一下远一下近的看。
好半天才把上面的人脸瞧清望准,放下照片,啧啧两声,“他们家早没人喽。”
树挪死人挪活,洪堡村土瘠人贫,政府迁户的政策一直延续了好几年,不少村民拿着安家费去了县里或更远的城里,分散各处。
领导说的老二也是洪堡村迁出的一户,男主人姓马,当年拖家带口地来翠水镇落户。
“马老二是个滑头,人懒得很,我记得他有两个还是三个娃儿。”
“你们要找他娃是不是?”镇领导喝了口茶,不紧不慢,“找不着,马老二自己都烧成灰灰了,前年车祸……造孽得很,他那种人养个鬼头的娃儿,一个都没养活。”
“记不记得他的娃叫啥……我想想哈……”
“对喽,你们找他是……”
这位镇长似乎记性不太好,来访的刑警只能一边问,一边快速做笔记,季岚没有进去,靠墙站在门口,默默听着里面的对话。
声音很清楚,抛去那些家长里短,很容易抓到关键——马老二家没人了。
从傅朝雨那里得来的小指骨,经由检验,并不是季岚要找的女孩,而是洪堡村马老二的女儿。
一截三岁左右孩子的小指,基本上确定遇害,但当时根本没有人报过案,若不是现在的技术支撑,无人知道还有这么一宗隐秘的案子。
可以确定张海民去过洪堡村,但他掳走的孩子并不是她要找的那个女孩。
深深吸了口气,季岚偏过头,看着里面的几个人对话,清秀的眉渐渐拧在了一起。
马老二管生不管养,孩子失踪他也根本不在意,于是,一桩罪恶就这样隐匿在充满荒凉的村子里。
能挖出那个食人怪物的案子也是好事,季岚想,可对于她来说,只有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