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这些之后,我到厨房去弄了些之前馒头之类可以存放的吃食,先打包起来藏在自己房里,然后估摸着时间差不多,毓秀该起来准备早点了,便又回到小厨房去。
将粥熬上,听着外面有了动静,我便弄了些菜,拿起菜刀切了几下,然后狠狠心,朝着自己手指割了下去。
“啊!”
锋利的菜刀立刻在手指上划开一条血口子,鲜红的血便蜂拥而出。
“主子!”
外面的毓秀听到声音,冲进来,看到我捂着手指,立刻尖叫起来。
“真没用,还说替你们做一次早饭呢,饭没做好,倒先把自己弄伤了。”
手指隐隐作痛,我一手攥着手指,朝毓秀笑了笑。
“家里有金疮药吧?”
“有,有!奴婢这就去拿!主子快回屋去!”
毓秀忙不迭把我推出厨房,然后跑去找了一大瓶伤药来给我包扎。
我任由她顺着那只受伤的手指把我抱得好像整只手都残废了一样,然后抓过那一整瓶的伤药和剩下的白布说:
“这些留在这儿吧,下次我自己换药就行了。”
我手上的伤其实并不十分严重,虽然出了点血,伤口实际上并不深。毓秀还有别的家务要忙,于是叮嘱我不要碰水,不要乱跑等等之后,便去厨房收拾我留下的残局了。
“你上次蒸的那个米糕不错,今天也做些吧。”
毓秀答应着,走了。
我等她走了,便翻出之前藏好的吃食,装好伤药和裹伤口的布条。那个米糕做起来颇费些时间,一时半会儿毓秀都不会来看我的。苏培盛虽然是太监,我不叫他也不能到我房里来,所以我便没什么担心的了。
推开另一间房的门,里面却是空的,**竟连睡过的痕迹都没有。
难道那人已经连夜走了?
正想着,呼的一声,一个人从天而降,吓得我差点惊叫起来。总算是看清了是那人,勉强将到了嘴边的叫声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