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脑海中看到的情景着实让我生气,绮罗也是个可怜人,她心心念念都是宋伟,到头来却错爱了中山狼。
也罢,事已至此,再生气也于事无补,我现在法力尽失,也做不到魂魄离体,索性认命了吧。
我心中打定了主意,不再理睬黑无常,转头向白无常行个礼,算是谢他助我疗伤。白无常倒是心安理得地受了,又嘱咐我加紧修炼以恢复法力,就拖着不情不愿的黑无常离开了。
因为脚上的凉鞋有一只鞋跟已经折断了,我被迫赤着脚在路上走了近一个小时才拦到一辆出租车。那司机被我的狼狈模样吓了一跳,虽然白无常修复了这肉身的创伤,可脏污的衣服还有脸上的血污却还保留着。
我看他一脸的惊疑,便说自己遇上劫道的了。那司机倒也是个热心肠,当时就说要送我去派出所,被我拒绝了,报了个地址要他送我回去。
一路上那司机不住地偷眼看我,我只假作不知,自顾自闭目养神,刚附体,我还很不习惯,操纵着肉身走了半天的路,很是辛苦。
好不容易,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车子到了地方。拜绮罗的好习惯所赐,她的连衣裙口袋里好好地装着百来块钱还有家里的钥匙,否则我不想引人注意都难了。将口袋中的那张百元钞票递给出租车司机,他却一脸同情地退回给我:
“姑娘,算了,你遇上这种事情够倒霉了,我怎么能再收你的钱?就当我做回好事吧,你自己想开点儿,保重啊。”
我说自己被抢劫,却又不肯报案,他八成把我当成是遇到强暴不愿被人知道的女人了。哼,随他想去吧,我若是跟他实话实说,还不被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不说话,朝那司机笑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车门,朝绮罗的住处走去。
熟门熟路地进屋,我倒是没忘记关门落锁,打开灯,打量了一下久违的房间,这里现在是我的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