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又到了一天的片尾曲响起之时。这是朋克最期待的时刻,他叼着项圈与狗链在门口摇尾巴,一副整装待发的模样。
朋克是一只哈士奇。他的年龄换算成人类,正值最好动、精力最充沛的时节。朋克的主人叫阿跳,他是一个年轻的记者,独自住在允许养宠物的单元房。空间有限,朋克每天只能在几个房间和客厅来回跑。他觉得,这可太闷啦!但阿跳是不敢随便把朋克放到外面去“自由行”的,他担心朋克会走丢,就算不走丢,每次回来都一身脏,可也让人受不了呀。要知道,朋克淘气着呢。
朋克每天只有一次出门的机会,那就是傍晚的时候。阿跳吃完晚餐,就会带他出去散步。虽然前后也就一个小时,但朋克已经很满足很满足啦。
“朋克,走咯!”
阿跳牵着朋克出了门。朋克走在前面,阿跳走在后面,这让朋克每次都觉得:其实是我在带主人散步嘛。当然,这样没礼貌的想法可不能让阿跳知道。
朋克住的地方,叫做花儿园小区。附近有一座风景优美的公园。到了公园里,阿跳就会松开朋克,让他自由活动,自己则跟来这里散步的街坊邻居聊天。
朋克有个女朋友。一条住在隔壁街的金毛,她的名字叫梦子。她和朋克一样,每天傍晚都会出来活动。于是这个时间,就成了他们宝贵的约会时刻。
阿跳松开链子后,朋克循着空气中飘来的梦子的芳香,开开心心地朝着她那儿奔去。
经过一片树丛,朋克停下了脚步。他闻到了同类的气味。
这一带养狗的人不是很多,朋克平常没什么机会遇见梦子之外的同胞。生性热情的他,本能地向着那片树丛拐去。
他看到了一个纸箱,还有里面的旧毛巾,还有裹在旧毛巾里的吉娃娃。
贝斯正沉沉地睡着。距离他被丢到这里,已经有三个小时了。他就睡了三个小时。朋克的动静惊醒了他,贝斯缓缓睁开眼睛,看到一位比他大了一倍不止、满嘴尖牙、舌头鲜红的“前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