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结束,甚至不是结束的开始,但毕竟这是开始的结束。
——温斯顿·丘吉尔,1942
玛雅文明的篮球文化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在同一时期其他文明还在为青铜冶炼的合金比例和稻谷种植方式殚精竭虑的时候,玛雅文明却率先进化出了单纯用于娱乐的职业化活动。
玛雅篮球与现代篮球从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器材和规则上略有差异。玛雅篮球场地是一个长宽为五十乘二十的矩形场地,两边是垂直的石壁,墙壁上各安放着一个石制篮筐。篮球的质地分为两种:橡胶球用于训练,石球用于正式比赛——因为比赛时的对手不是自己人,所以要换成杀伤力比较大的。
玛雅篮球的规则很简单,允许队员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将球送到对方篮筐里去,也允许对方用任何部位去阻挡。比赛时间无限制,直到一方队员全部失去战斗力为止,所以每一场比赛往往会演变成大规模斗殴。有人曾经提出疑问,认为“篮球”这个词不够准确,这项运动更接近于“橄榄球”或者“无限制散打”。这个词的翻译一直到今天都仍旧有争议,本书姑从旧译。
无论这项运动的名字叫什么,都改变不了它血腥的本质,几乎每一场比赛都会有人死亡或重伤。玛雅人对于这种野蛮血腥的运动十分痴迷,即使是在哈马祖尔这种审美观畸形的城邦,篮球比赛同样受到热烈追捧。据考察,玛雅文明圈已经有了具备联赛雏形的篮球比赛,每一个城邦都拥有一支或两支篮球队,他们会定期前往其他城邦参加比赛。每一支球队的队员数量都很惊人,通常在三十到四十人左右,因为这项运动对于人员的消耗实在太大了;而且一旦他们在客场不小心赢得了比赛的话,四十人的队伍规模可以确保至少三分之一的队员能从观众的围攻下生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