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郁达夫的《毁家诗纪》说了不少,突然冷不丁跳出一个悬案:除了许绍棣,王映霞是不是与当时著名的特工之王戴笠也有过一段风流韵事?
在展开解析前,有一个话题似乎必须得说一说,那就是郁达夫与王映霞是如何相识的?他们一起度过13年的时光,为什么到头来会发生冲突、导致婚变?为什么又是许绍棣,又是戴笠,王映霞就真的那么博爱吗?
最开始,郁达夫和王映霞是在1927年的1月认识的,两人在香港《星岛日报》刊登离婚启示,则是1940年5月。相识的时候,郁达夫与王映霞年纪虽然不是特别悬殊,但毕竟郁达夫当时已经与孙荃结婚七年,与几个孩子住在北京。已婚人士和未婚人士在婚姻之内进行交往,不管是在今天还是民国,都是一件不道德的事。但郁达夫与王映霞硬是打破了传统,两人从认识到定情,也只有50天的时间。
不过在王映霞决定与郁达夫在一起的时候,提了一个条件,即你一定要离了婚再说。郁达夫最开始是答应的,后来又反悔了,他本人在日记里讲到过这种矛盾的心态:“对于王女士的私情说起来实在可笑,到了这样的年纪,还会同初恋期一样的心神恍惚,或者说想王女士想得我要死。但我在无意识的中间,也在思念北京的儿女,而目前问题尚未解决的两个女性,人生的矛盾,真是厉害。”
而对于解决方案,郁达夫在纠结再三后,最终还是选择既要得到王映霞,也不愿与自己的发妻离婚,他有一段日记是这样写的:“我时时刻刻忘不了映霞,也时时刻刻忘不了北京的儿女,一想起荃君(孙荃)的孤独怀远的悲哀,我就要流泪。但映霞丰肥的体质和澄美的瞳神,又一步也不离的在追迫我。”
看上去,郁达夫是在很直接地描述自己的矛盾和困惑,但他的行为也非常坚决:既不与老婆离婚,也要与王映霞在一起。因此他在1927年3月26日的日记中非常直白地说:“我一边抱拥了映霞,在享受完美的恋爱的滋味,一边却在想北京的女人,呻吟于产褥上的光景,人生的悲剧,恐怕将由我一人独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