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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 奴隶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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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读《颜氏家训》有云:“齐朝一士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吾时俯而不答。”呜呼,今之学英语、法语者,其得毋鲜卑语之类耶;今之学普通学专门学者,其得毋弹琵琶之类耶。吾欲操此业者一自省焉,毋为颜之推所笑。

《奴隶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