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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 知识的因果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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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不但是求知道一件一件事物便了,还要知道这件事物和那件事物的关系,否则零头断片的知识全没有用处。知道事物和事物相互关系,而因此推彼,得从所已知求出所未知,叫做有系统的知识。

系统有二:一竖,二横。横的系统,即指事物的普遍性——如前段所说。竖的系统,指事物的因果律——有这件事物,自然会有那件事物;必须有这件事物,才能有那件事物;倘若这件事物有如何如何的变化,那件事物便会有或才能有如何如何的变化;这叫做因果律。明白因果,是增加新知识的不二法门,因为我们靠他,才能因所已知,推见所未知;明白因果,是由知识进到行为的向导,因为我们预料结果如何,可以选择一个目的做去。虽然,因果是不轻容易谭的:第一,要找得出证据;第二,要说得出理由。因果律虽然不能说都要含有“必然性”,但总是愈逼近“必然性”愈好,最少也要含有很强的“盖然性”,倘若仅属于“偶然性”的便不算因果律。

《科学精神与东西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