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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历史的互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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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现象,最多只能说是“互缘”,不能说是因果。

互缘怎么解呢?谓互相为缘。佛典上常说的譬喻,“相待如交芦”,这件事和那件事有不断的联带关系,你靠我、我靠你才能成立。就在这种关系状态之下,前波后波,衔接动**,便成一个广大渊深的文化史海。我们做史学的人,只要专从这方面看出历史的“动相”和“不共相”。倘若拿“静”

的“共”的因果律来凿四方眼,那可糟了。然则全部历史里头,竟自连一点因果律都不能存在吗?是又不然。我前回说过,文化总量中,含有文化种、文化果两大部门。文化种是创造活力,纯属自由意志的领域,当然一点也不受因果律束缚;文化果是创造力的结晶,换句话说,是过去的“心能”,现在变为“环境化”。成了环境化之后,便和自然系事物同类,入到因果律的领域了。

《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