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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案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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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市场买了一本《新月》,读完罗隆基先生的论文之后,再读《四十自述》,这是《在上海》的下半篇,胡适之先生讲他自己作诗文的经验,觉得很有趣味。其中特别是这一节:“我记得我们试译Thomas Campbell的Soldier's Dream一篇诗,中有scarecrow一个字,我们大家想了几天,想不出一个典雅的译法。”这个scarecrow不知道和我有什么情分,总觉得他是怪好玩的东西,引起我的注意。我查下页胡先生的译诗,第五六两句云,“枕戈藉草亦蘧然,时见刍人影摇曳,”末后附注云,“刍人原作刍灵,今年改。”案《礼记·檀弓下》郑氏注云,“刍灵,束茅为人马,谓之灵者神之类,”可见得不是田家的东西,叫他作刍人,正如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自然要好一点了。但是要找一个的确的译语,却实在不容易,所谓华英字典之流不必说了,手头也一册都没有,所以恕不查考,严几道的《英文汉诂》在一九〇四年出版,是同类中最典雅最有见识的一本书,二十七八年来我这意见还是一致,记得在“制字”篇中曾有译语,拿出来一翻,果然在第一百十节中有这一行云,“Scarecrow,吓鸦,草人用于田间以逐鸟雀者。”这个吓鸦的名称我清清楚楚地记在心里,今天翻了出来,大有旧雨重逢的快乐,这明白地是意译,依照“惊闺”等的例,可以算作一个很好的物名,可是,连他老人家也只能如此对付,更可见我们在刍人草人之外想去找更典雅的译名之全无希望了。

日本语中有案山子这个名称,读作加贺之(Kagashi),即是吓鸦。寺岛安良编《和汉三才图会》卷三十五农具部中有这一条,其文云:

“《艺文类聚》,古者人民质朴,死则裹以白茅,投之中野,孝子不忍父母为禽兽所食,则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